身為台北縣民
眼見不平,提筆投書
順便測試一下台北縣的行政效率跟辦事方法
請大家一起引領期盼,這堪稱 臺灣第一縣 的當家大老闆怎麼回覆吧..........
↓↓↓【 縣長大人信箱內容 】 ↓↓↓
97年6月15日晚上10:50~10:55點左右,跟朋友在板橋榮民之家前遠遠看到機車騎士沒戴安全帽蛇行飆過紅燈,當下預先告知旁邊兩位正在值勤的警察,結果兩位警察竟置之不理;緊接不到幾秒鐘的時間,又看見另一位機車騎士沒戴安全帽又闖過紅燈將要經過執勤的警員身旁,提前告知兩位警察以便取締違規,沒想到他們此時不但沒有積極的阻止卻令人不解的故意轉過身去;我想請問15M左右的4線道道路,當時交通幾乎沒有車流量,理當警員們的警覺度與敏感度,一定遠遠就會聽到機車闖紅燈的聲音,我想請問警員們為何裝傻?這猶如電影情節中常常看到犯罪卻包庇不法睜眼說瞎話的惡劣警員一樣?
當下,我對著2位警員說,我會對他們提出瀆職的申訴,向他們請教姓名與編號,不知為何他們不肯透露,僅可從其製服手臂上的警員編號看出分別為64619與66023號。照片如下:
低頭裝忙ㄉ64619 ,問他名字就是不說,假矜持
轉身裝死ㄉ66023 ,事後還很機車ㄉ說:我沒有看見~
隨後,我馬上進到大觀派出所,想要直接跟主管申訴,(全程警局有錄音及錄影,我本身也有錄音);當場對派出所的副座沈金水,要求希望有紙筆做相關的筆錄或備案之類的動作,得到的回應卻是推三阻四的說派出所中沒有申訴管道,竟說,我們可以就正常的管道申訴,但是我想請問這類型,有關派出所所內風氣警紀的問題,一個堂堂的主管,不積極的馬上處理,卻要我們這些小老百姓就一竅不通的途徑來申訴,這樣避重就輕的處理態度對嗎? 或者是我們要馬上去電對此類新聞極有興趣的媒體,來個SNG車或者是將相關照片斗大的印在報紙中,讓全民又再一次的對警方失望,而警政署長為此出面道歉,又因此召開無數的內部檢討會議,這樣小事化大之後,才會有所反省嗎?這種舉動相當令人不以為然。 想向縣長、警政單位與政風單位,對這兩位警員這樣的行為提出瀆職的申訴,並且就其主管的消極的處理方式追究有何相關的連坐責任,請回覆明確後續的處理情形,我會積極的追蹤這件事情後續的發展,如有推託延宕之情事,我將會往更上級單位申訴,同時諮詢其他更有效的途徑來反應本事件,順頌。 【 完˙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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